上海最低工资将增至960元;失业保险金最高将增至550元/月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同时发布了五项民生举措。其中月最低工资将增至960元;失业保险金最高将增至550元/月;镇保、农保人员养老金每月增加60到100元;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增至400元/月、3200元/年;未退休协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计入资金适当增加……
最低工资:每月调高120元
“从今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840元调整为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从7.5元调整为8元。”在昨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介绍说,这是上海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6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鲍淡如强调,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所有劳动者。
鲍淡如表示,对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用人单位应另行支付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
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鲍淡如表示,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是考虑了本市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因素,特别是考虑了去年以来本市居民消费价格增长较快,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影响较大。
据介绍,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的数额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
镇保、农保养老金:每月增60-100元
同样得到增加的还有镇保和农保人员的养老金。
鲍淡如在发布会上介绍说,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2007年底以前按镇保相关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00元。
而按“农保”办法2007年底前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也增加养老金。增加养老金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政府具体确定,其中对月养老金低于172元的人员,其增加标准应不低于60元。
2003年本市出台了镇保制度,同时也建立了正常的镇保养老金增长机制。据了解,今年是连续第5年实施镇保养老金增长办法,全市将有30万名镇保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鲍淡如表示,此次增加的养老金,将在4月份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给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市民如需了解详细政策规定,可拨打12333咨询。
失业保险金:每月增加70元左右
与此同时,从今年4月1日起,上海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本市失业保险金最高为550元/月,最低为410元/月。
据鲍淡如介绍,调整后,本市失业保险金第1-12月的发放标准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约70元,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按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第13-24个月标准的80%确定。
鲍淡如表示,失业保险金的托底标准将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的原则确定。
城镇、农村低保标准:每月增加数十元
关于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市民政局副局长表示,4月1日起,本市城镇低保标准将从每人每月350元调整提高为400元,增加50元,调幅为14.2%。农村低保标准按照本市农村低保标准与城镇低保标准1:1.5的比例关系调整,相应调整为每人每年3200元。同时还将同步调整民政部门管理的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和城乡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2007年4月以来,粮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直接影响本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批示要求加大帮困力度。
未退休协保人员医保:适当增加计入资金
未退休协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计入资金也将于今年4月1日起提高。市医保局副局长郑树忠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从今年4月1日新医保年度开始起,本市将适当增加未退休协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计入资金,具体办法为:单位缴费计入部分仍与面上在职职工保持一致;个人缴费计入部分由按原一次性缴费的缴费基数的2%计入,统一调整为按2007年社平工资80%的2%计入。
郑树忠表示,调整后,未退休协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水平将大体相当于在职职工的平均水平。
郑树忠同时表示,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协保人员由在职转退休后,个人医疗账户计入水平将与面上退休人员个人医疗账户水平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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